关于做好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浏览次数:1084

各系(院):

根据学院下发《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周三),共1天。

二、有关要求

1.各系(院)在放假前,务必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进行防火、防盗、交通及人身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传销、诈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求学生外出需履行相应请假手续,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2.辅导员要告诫学生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杜绝在宿舍酗酒、滋事、打牌、赌博、抽烟,带社会人员、异性人员进入宿舍;杜绝夜不归宿、使用违章电器、通宵上网等违纪行为

3.各系(院)务必全面了解学生离校、校情况,尤其注意跟踪并查清未能及时到校且原因不明学生,并及时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4.各系(院)学生工作副主任、辅导员、学工处相关人员确保节假日期间的联络畅通,辅导员按“4月份值班安排”进行值班,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学院值班领导并积极协助、妥善处置。

5.学院值班人员安排

周次

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电话

值班院领导

第七周04.03-04.09

钱 荣 田 帅

15358010628/1778836850

张建委13906287222

  

学工处

2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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