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三五"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2016年10月12日)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苏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 发展成就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成就
“十二五”以来,我省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教师队伍总量基本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学历层次普遍提高;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形成新局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不断壮大;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教师地位和待遇逐步提高。
一是教师队伍总量基本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目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82.9万人,其中高校10.7万人,中小学幼儿园67.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4.3万人,生师比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逐步提高对新聘教师学历层次的要求,大力开展在职教师提高学历培训,高于合格学历的教师比例明显上升。全省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84.8%,小学及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71.5%和90.1%,高中阶段教师研究生学历达16%。普通高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达75.9%,其中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达56.6%,普通本科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45.5%。比2010年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二是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成效显著,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增强。优化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培养规模,教师教育体系趋于完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教师培养新模式,师范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2010年在全国率先实施男幼儿师范生免费定向培养工程,切实解决幼儿教师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绝大多数幼儿园长期没有男教师的问题。大力加强教师全员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教师业务水平明显提升。“十二五”以来,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省级培训规模年均达12万人次。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每年培训中高职教师8000人。开展大规模的教师海外培训,每年选送2000名中小学教师到国(境)外培训进修。2011年起实施“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每年选派300名教师到世界200强高校或排名世界前列的学科研修,50名校长到世界知名大学跟岗研修,5年累计派出1900余人。采取专题培训、师德报告会、师德论坛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不断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力度加大,农村教师力量得到加强。全省千所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与苏北农村千所薄弱学校实行“校对校”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基本形成了苏南支援苏北、城市支援农村的良好局面。实施“万名大学生支援农村教育工程”,采取返还学费的方式,已选派近12000名大学毕业生到苏北农村学校任教。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加大农村教师省级专项培训力度,每年免费培训农村教师和校长6万人,特别是农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有力加强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四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不断壮大。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高端引领和整体开发协调推进,加快构筑教育人才高地,努力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十二五”期末,全省高校有两院院士84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8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2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62人。全省高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有93人入选 “千人计划”,159人入选 “青年千人计划”,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总量占到全国总量的10%。248人入选省“双创人才”,60个团队入选省“双创团队”。2010年起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 ,省财政每年设立专项经费8000多万元,已选聘六批特聘教授267人。实施“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选定三批150名培养对象。定期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和中小学特级教师评审工作,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637名(目前在职在岗530余名),特级教师达1800名。实施“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了90名领军校长和120名领军教师。
五是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教师地位和待遇进一步提高。依法执行教师资格制度,2014年起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全面实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健全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推进“县聘校用”用人制度改革,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教师编制及岗位。制定出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管理办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县域内教师均衡配置。改革教师职称聘任制度,打通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通道,2013年启动小学、幼儿园首批正高级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评聘试点。推进高校教师职称聘任制度,从2014年起,对符合条件的高校,下放教授和副教授学科评议权。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对照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一是部分教师敬业精神、师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幼儿园教师严重不足,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推进和随迁人员子女入园需求的增加,幼儿园及幼儿园教师数量缺口都较大;公办幼儿园编制紧缺,非编教师待遇普遍较低。三是义务教育学校结构性缺编较为严重,音体美教师严重不足;城乡师资配置不均衡,乡村学校教师队伍水平和城镇学校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尚未制度化、常态化,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四是高中阶段教师专业核心素养有待提升。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普通高中教师主动适应课程改革的能力不强;职业高中教师“双师”素质仍待提高,兼职教师队伍作用发挥不够。五是高校教师队伍总量仍然不足,生师比偏高,高层次人才仍然紧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还不够完善,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难以适应国家、行业和地方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五是教师教育亟需改革和加强,师范生的培养层次和培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改革创新,要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要充分认识教师队伍在实现教育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教、人才强校之路,把教师队伍作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教师专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以提高教师立德树人能力水平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以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为重点,统筹规划,强化保障,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江苏教师队伍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全省各行业前列和全国教育系统前列。教师数量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整体素质明显增强,普遍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队伍结构明显改善,年龄、职称、学缘、学科结构合理,学段、城乡分布结构与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高层次人才数量显著增加;发展环境明显优化,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提升,承担或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教学奖项、科技奖项、授权发明专利的数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持续涌现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优秀教学成果和科技创新成果。
2020年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学历指标
教师学历比例 | 2020年 |
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100% 60% |
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100% 90% |
普通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 | 100% 8% |
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20% |
职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20% |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30% |
本科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100% |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85% |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教师教育体系。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大学参与、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师教育体系。促进综合性大学整合校内教师教育资源,建立教师教育学院,促进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加强市级教师发展学院和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健全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到2020年,各设区市均建有教师发展学院、所有县(市、区)均建有教师发展中心并达省级示范标准。指导各地开展中小学教师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促进高等学校、教师发展机构和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推进教师教育工作。
——改革师范生培养工作。根据中小学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师范生培养规模和结构,扩大教育硕士培养规模。推进师范生培养改革试点工程,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进政府、高校、中小学协同培养师范生新机制。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完善师范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控机制。完善男幼儿师范生免费培养,到2020年为每所幼儿园培养1名男幼儿教师。启动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到2020年为全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培养1万名乡村教师。
——深入推进教师培训工作。加强各级教师培训统筹规划,规范实施五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每年免费培训6万名农村教师和校长,启动乡村教师领雁工程和助力工程,推进基于岗位的持续、混合、互助式培训,不断提高培训实效。推进远程网络培训改革,丰富中小学教师网络培训课程资源,积极推进研修社区建设,为教师选择性学习、多样化学习提供服务。完善培训管理系统,实现培训管理信息化。
(二)提升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补足配齐学前教育教师和保教人员。建立幼儿园教职工正常补充机制,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力争到2020年幼儿园教师均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健全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农村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
——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按国家要求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公示制度,促进城乡教师资源配置一体化。优先补充农村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为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提供师资支撑。大力开展乡村教师培训,提升乡村队伍整体水平。提升教师学历层次,到2020年,小学教师本科学历、初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分别达到90%、8%。
——提升普通高中教师专业核心素养。鼓励和吸引综合性大学优秀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后到普通高中任教,支持普通高中面向高校和社会聘请有专业特长的人员为学生授课。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需要,不断提高教师新课程实施能力和研究能力,提升高中教师专业核心素养。提升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层次,到2020年,普通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达20%以上。
——着力培养教育教学名家。深入推进“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启动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着力培养教育教学名家。到2020年,培养200名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扩大特级教师评审比例,全省中小学特级教师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比例达5‰,各县(市、区)中小学主要学科至少有1名以上特级教师。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通过提高教师师德水平、拓展师资补充渠道、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生活待遇、修订职称评聘办法、加速教师城乡流动、加强教师培训力度、完善教师荣誉制度等八个方面的举措,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每年在全省建立市、县两级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200多个,为乡村学校培养2000名学科带头人和400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后备人选。力争到2020年,全省乡村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高,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
——健全“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二期工程,依托行业企业和高等院校,重点建设一批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重点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补充、改进教师培训方式、强化校企合作培养培训教师,造就一批职业教育专家、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优秀教师团队。到2020年,完成4万名骨干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新进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前3年要连续有6个月以上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的实践经历。到2020年,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85%、75%以上。
——拓宽职业院校教师来源渠道。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畅通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进口”,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企业和社会聘任具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应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25%。设立兼职教师“流动编制”和兼职教师资源库,支持兼职教师申请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强化教师团队建设,建成200个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
(四)着力打造高水平高等教育教师队伍
——加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高校青年英才培养计划,以项目资助等方式重点培养一批青年拔尖人才。推动高校普遍建立教师发展中心,实行新教师1年助教制度和青年教师5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制度,提高青年教师整体业务水平。继续实施“青蓝工程”,选拔、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500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900名、科技创新团队90个。继续实施“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每年选派300名骨干教师和5个团队到世界200强高校优势学科深造、50名校长到世界知名大学跟岗研修。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建设,依托国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江苏特聘教授计划”等平台,支持高校面向世界引进10名左右的顶尖人才,50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按照“高端引进、全职聘任、创新机制、营造环境”的思路,每年选聘江苏特聘教授70名,到2020年选聘600名左右江苏特聘教授。完善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深入实施“333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着力培养优秀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形成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人才体系。
——提升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以产学研结合为载体,促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方联动。组织高校与企业共建各类产学研联合体,组织高校教师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或开展联合攻关。探索高校与行业企业、科技园区之间的人才合作模式,选聘优秀科技企业家到高校兼职,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部门沟通协调机制。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要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二)改革管理体制
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建立健全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严格基础教育教师准入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全面实行五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探索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落实高校全员聘用制度,试点高校职员制度,加强规范管理,支持高校以更加灵活方式引进人才,全面落实高校进人备案制度。
(三)完善配置机制
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新形势下公办幼儿园、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备案管理办法,对公办幼儿园和学生数增长较快、教师结构性缺员矛盾突出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可探索通过按岗位购买服务的办法招录聘用教师,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有关要求配备教职工。构建规范有序的教师流动机制,支持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四)创新评价机制
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探索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改革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将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逐步向高校整体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建立高校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新机制。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五)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完善分配、激励和保障制度,加快形成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人才创新创造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优化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逐步形成绩效工资总量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荣誉制度,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六)加大经费投入
坚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新增教育经费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把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照不低于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核定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优化高校支出结构,逐步提高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内涵支出比例,并重点用于教师队伍建设。